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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来源:(盐城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8-11-16  

“这下好了,我再也不用为缴房租发愁了。”昨天上午,刚通过招聘考试在市区找到一份工作的响水籍大学生小王,从市政务公开网上得知,我市刚刚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像他这样的新就业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了。而按以前规定,新就业人员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大多数新就业的人员,只能选择租房。但刚就业的年轻人本来收入就不高,每月饮食花销之后所剩无几,每每缴付房租时捉襟见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昨天公布上网的《关于新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试行)》一扫新就业人员心头的阴霾。这一试行的新政对新就业人员进行了界定,所谓新就业人员是指由各类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算起,毕业时间不满5年的就业人员。规定对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用途作出了限制,新就业人员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是用于本人或与其配偶(含父母、子女)租住自住住房,不得挪为他用。同时,规定对提取的期限和额度也有限制。在租赁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具体提取时间不限。新就业人员个人或家庭月支付房租额高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家庭缴存额之和的,按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或家庭缴存额之和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或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之和超过实际支付月房租额的,按实际支付的房租额提取。这一政策还规定,房租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按当地社会平均住房租金确定其提取的金额;多人合租住房的,提取人只能限于租房合同明确的承租人并不超过合同确定的应负担额度;已申请购房贷款的或以购房、修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按本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新就业人员怎么才能提取到自己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呢?记者联系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他们的答复是提取这部分公积金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全日制学校毕业证书、经过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协议)和租金票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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